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经过讨论,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规定;
程》等相关规定。
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刘会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审议的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各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不同分工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的提出,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新一届高
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津贴。绩效奖金/津贴按照高
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的工作绩效确定。总裁王治军按照公司
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薪酬方案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
薪。副总裁冯达昌基本年薪为48万元、财务总监袁宏贵基本年薪为60万元、副总
裁兼董事会秘书刘会丰基本年薪为80万元,上述薪酬均含税,基本年薪发放方式
实行按月发放。
(本页无正文,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郭万达 刘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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