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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润丰股份公告显示, 公司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